自2022年9月起,贵州省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全省范围内家庭共济使用以来,全省已有超过143万人次职工与家人建立了绑定关系,使用个人账户结算家属就诊费用225万笔,支出超2亿元;使用个人账户代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65万人。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既可以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家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可以代家人缴纳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那参保职工个人账户怎么样进行家庭共济?需要重点注意哪些事项呢?一起看看吧!
【资料图】
1.实现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与其需要共济的配偶、父母或子女都是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参保人,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
2.个人账户怎样实现家庭共济?
需要职工和指定的家人建立绑定关系,职工作为主绑人,家庭成员作为共济对象。共济对象用自己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就医,先享受本人的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待遇后,剩余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可以使用主绑人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来支付。
3.怎么开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贵州省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登录贵州医保APP、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线上自助创建绑定关系,也可以就近到医保经办窗口现场申请账户绑定服务,线下办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共济对象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
4.异地就医可实现家庭共济吗?
省内已实现医保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实现个人账户共济使用,省外暂不可以使用。因系统等特殊原因导致已完成绑定但未能共济支付的费用,主绑人可持共济对象医保结算的单据,至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支付。
5.和家人不在同一个地区参保可以实现家庭共济吗?
只要主绑人与共济对象都是贵州省基本医保参保人,并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就可以实现省内家庭共济。
温馨提示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并非“共用社保卡”,或者“共用门诊、住院报销额度”。参保人员看病就医还得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请大家一定注意,看病就医一定不能冒用、盗用家属或他人的信息就医,避免构成欺诈骗保被追究法律责任!